金點設計獎
參賽資格
一. 報名資格
(一) 凡於華人地區銷售、生產、設計之商品,以華人品牌、華人設計師、華人設計公司報名。
(二) 報名作品若為國際品牌、廠商或設計公司,其申請單位須為註冊於華人地區之分公司或代理商。
二. 獎項類別
(一) 產品設計類
1. 生活用品:生活日用品、成衣服飾、鞋類及袋包箱、健康及醫療器材,及其他。
2. 家居設備:家具、衛浴設備、建材,及其他。
3. 電子資訊產品:3C產品,及其他。
4. 金屬機電產品:機械設備、車輛、自行車、家電,及其他。
5. 網際網路及應用服務產品:App行動應用服務、網際網路、通訊、網路技術及應用、流程設計,及其他。
(二) 視覺傳達設計類
1. 廣告:平面廣告物、海報、廣告燈箱、字體、吉祥物、公仔,及其他。
2. 書籍:宣傳冊子、書刊、雜誌、月曆及卡片、報紙、使用手冊,及其他。
3. 識別系統:標誌、企業識別系統、活動識別系統、環境指標系統,及其他。
4. 數位內容:數位動畫、數位遊戲、數位學習、數位出版、數位影音及其他。
(三) 包裝設計類
1. 工業包裝
2. 商品包裝:3C產品包裝、生活日用品包裝、成衣服飾包裝、鞋類及袋包箱包裝、健康及醫療器材包裝、藥品包裝、家電包裝、食品包裝、美妝用品包裝、禮贈品包裝,及其他。
(四) 室內設計類
住宅、商店、辦公室、公共建築、樣品屋,及其他。
三. 評審制度
(一) 初選:依據報名資料評選出入圍決選之商品。
(二) 複選:依據入圍決選之實體商品評選出「金點設計獎」得主,並選出入圍最佳設計獎之商品。
(三) 決選:依據入圍最佳設計獎之實體商品評選出「金點設計獎年度最佳設計獎」得主。
四. 辦理時程
(一) 報名日期:全年度受理申請,2014年度報名至6月30日止;7月1日後申請之商品,將於次年度評選。
(二) 報名費繳交期限:7月15日。
(三) 初選結果通知:8月。
(四) 決選商品送件:9月,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 決選結果通知及公布:10月。
(六) 最佳設計獎結果通知:11月,各別通知得獎者。
(七) 年度最佳設計獎頒獎典禮:預計11月辦理。
五. 報名方式
報名截止日至6月30日至線上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料,並於7月15日前完成報名費繳交即完成報名。
六. 報名費
(一) 報名費每件產品新台幣1,000元;美金35元。
(二) 新台幣及美金之匯款手續費及額外費用,廠商須自行負擔(全額到)。
七. 繳費方式及發票開立
(一) 繳費方式
1. 支票:請開立以「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為受款人之「即期劃線」支票,並請註明「禁止背書轉讓」。
2. 電匯:接受新台幣及美金。請務必提供匯款證明(註明公司名稱),並傳真至02-2745-8582,或e-mail予負責類別之聯絡人。
(1) 新台幣
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忠孝分行) /銀行代碼017
戶名: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帳號:00509024310
(2) 美金
Bank:Mega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Bank Co., Ltd. (Chung Hsiao Branch)
Account Name:Taiwan Design Center
Account No:00553063600
Swift:Icbctwtp005
(一) 發票開立
1. 本中心將統一開立收銀機三聯式發票,並郵寄發票予報名廠商。
2. 以美金繳費者,本中心將開立電子invoice予報名廠商。
八. 評審標準
透過金點設計獎公正專業的審查程序,評選出最具設計力的華人品牌商品及考量華人市場需求的國際品牌商品。
(一) 整合:滿足目標市場需求之適當性及完整性
(二) 創新:構想、功能及素材具原創元素
(三) 功能:符合目標市場使用之適當功能或操作
(四) 美感:展現產品特色及精神之呈現
(五) 傳達:表現目標市場文化情懷及內涵
九. 注意事項
(一) 未通過評選之產品不可再次報名,除非產品已修改或有新型號。
(二) 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三) 請務必配合各階段送件時間,評選時無須派員於現場解說產品。未於指定時間完成送件之產品,視同放棄報名。
(四) 報名本獎所提供之產品說明及產品照片圖檔,本中心得使用於後續宣傳推廣之用。
(五) 得獎者及產品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本獎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本中心除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狀及獎座。
(六) 金點設計獎得獎產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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